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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14 09:13:57
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开启后使用期限。它指打开药品后,在规定贮存条件下的保存时间。简单来说,可以理解为拆开后多久之内还可以用。
瓶装药一般药量较大,除非是患有慢性病,否则很难在短时间内用完。因此,瓶装药开封后在室温(25℃以下) 下使用期限通常是在2个月左右。
再次使用时应检查药品外观,出现如下情况不宜使用:发霉、显著变色(白色的变黄、黑、红)、或出现霉点、斑点、气味或味道显著变化;片剂或丸剂松散,糖衣片破裂,出现异色斑块或斑点,自溶、变黑、发霉或粘连;胶囊剂软化或表面严重粘连。
袋装的药物多是颗粒状或粉剂,更容易失效,开封后最好在1个月内用完。若出现吸潮、软化、结块、潮解等现象就不宜使用。
室温最多可保存2个月。若出现明显颗粒,溶化,出水现象严重,有败油臭等,不宜使用。
液体制剂包括酊剂、浸膏剂、溶液、合剂、糖浆剂、乳剂等。液体制剂稳定性比固体药物差,出现如下情况不宜使用:发霉、明显变色、溶媒或有效成分有明显挥发,出现不应有的臭味或异味,乳剂及混悬液发生分层、固结、沉淀,振摇后不再成为均匀状态等。
不同药物剂型存在差异 :
(1)糖浆剂
开启后的糖浆液一般不宜久贮,瓶口及瓶盖未受污染情况下,室内常温(25℃以下)下可保存1~3个月。一般冬天不超过三个月,夏天不超过一个月。在贮存中出现酸败、异臭、产生气体或絮状混悬物、沉淀物或变色、结晶等变质现象,不能再服用。
(2)干混悬剂
如头孢克肟等口服混悬液,加水配制后置于密闭容器中在冰箱中冷藏保存,严禁冻存。瓶口及瓶盖未受污染下,保存14天后应丢弃。
(3)口服溶液剂、混悬剂、乳剂
此类药剂瓶口及瓶盖未受污染情况下,室内常温下可保存2个月。
乳剂
铝塑装药,就是我们平时常见的“板装药”,胶囊或药片被封在独立的塑料泡中。独立的包装不会和空气接触,可以放心地使用到有效期之前。
包括滴眼液、眼用凝胶和眼膏等。在首次开封后使用时间不应当超过4周。除非另有说明,如吡诺克辛滴眼液溶解后的溶液应在阴凉处保存,应连续使用,在20日内用完。
第一,以眼用制剂为例,虽然大部分眼用制剂中添加了抑菌剂以抑制细菌生长,但是在贮存过程中,抑菌剂的抑菌效力有可能因药物的成分或包装容器等因素影响而变化。
第二,眼用制剂一旦开启,在贮藏和使用过程中易被微生物和泪液污染,使药物变质或引起污染,从而给眼部造成安全隐患。因而需要对其开启后使用期限作严格规定。
药品出现以上的症状时,需及时更新药品,不能再服用或者使用,以免带来不必要的药害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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